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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注册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个人会员

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章程(草案)
(2014年8月21日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学会的会员种类,有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个人会员有正式会员(M)、学生会员(A)、荣誉会员(H)和外籍会员(F)。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学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三)在本学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会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个人会员:应具有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师、主管技师等中级技术职称或与此水平相当以及以上的科技人员;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科技人员;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领导干部。学生会员为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个人会员是学会组织的主体。
  团体会员:与本学会专业有关,具有一定规模的科研队伍,并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集体、个体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相关学术性群众团体。团体会员中的个人不等于个人会员。
  外籍会员:在学术上有较高的成就、对我国友好、并愿意与本会联系、交往和合作、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的外籍科技工作者。
  荣誉会员:在学术上有较高的成就或对学会发展有特殊贡献,并愿与本学会保持联系、继续合作,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五)年满八十岁,且担任过本学会三届以上理事或理事以上职务的会员,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聘请担任学会的名誉职务。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根据本学会会员条件进行审核;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的选举过程中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学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团体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本学会的有关活动;
  (二)取得学会的有关学术资料;
  (三)要求学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
  (四)请求学会协助举办培训班或其它形式的学术活动;
  外籍会员、荣誉会员的权利:
  (一)优先得到学会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
  (二)参加学会在国内举办的各种学术会议;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学会章程,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学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支持和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不交纳会费,经本会提示仍不交纳者,则不享受会员的权利。

第十三条 会员如触犯刑律或有严重违反本学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通报理事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会会徽为六边形内一四方形,套印蛋白质双螺旋体和苯类分子结构示意图,图上字母CSBMB为本学会英译名缩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4年8月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学会理事会。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附件: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