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通知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04  浏览次数:5337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按照中央指示精神,由中国科协牵头起草的《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已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和中国科协联合下发。为深入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精神,更好地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布实施《若干意见》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深刻变革之中,科技发展进入重要跃升期。去年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明确提出用十五年的时间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把基本建成创新型国家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已经成为时代最强音。继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之后,又先后成功召开了中国科协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两院院士大会,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个国务院部门以及军队系统召开了科技(创新)大会,作出加强自主创新的决定,出台了一系列有突破性的政策措施。现在,企业创新积极性空前高涨,科技投入大幅度提高,创新环境明显改善,最关键的就是充分调动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他们的聪明才智集中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实践中来。发布实施《若干意见》,有助于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有助于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建功立业营造良好条件和氛围;有助于各级科协组织在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找准科学定位,千方百计建好“科技工作者之家”,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激情和创造活力。
  二、准确把握《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
  《若干意见》坚持以调动发挥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主线,紧紧抓住“人”这个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和关键,对全体科技工作者、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级科协组织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一是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科技工作者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积极投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实践。《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从院士到刚进入科研岗位的青年科研人员,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教学人员到企业、农村和社区的基层科技人员,从科技管理人员到科研辅助人员,全体科技工作者都要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增强勇攀世界科技高峰的进取意识、发展先进文化的责任意识、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意识、普及科学技术的服务意识、维护科学尊严的自律意识,自觉站在时代前列,积极投身创新实践,振奋精神,扎实苦干,努力成为弘扬自主创新精神的先行者、建设创新文化的开拓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促进者、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高尚道德情操的践行者,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

  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积极营造氛围、创造条件,支持和帮助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进程中建功立业。《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为推动科技创新和创新成果的运用提供法律保障;大力发展奋力攀登的创新文化,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加大科技创新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的宣传力度,用创新文化激励创新事业;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任务,努力创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全力推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完善有关政策法规,逐步提高科普经费增长幅度,全面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改革和完善科研课题管理体制,制定和发布科学道德公约,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

  三是各级科协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优势,努力把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到建设创新型国家上来。《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努力在广大科技工作者与各级党委和政府之间建立起畅通稳定的沟通渠道。要支持和帮助每位科技工作者、特别是获得各种科技奖励的科学家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科普活动,拿出一定时间、一定精力,通过不同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创新成果、传播创新文化。县以上各级科协每年至少要向当地党委汇报一次工作,各地要千方百计为科协及所属团体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团体承担政府转移的有关社会职能,努力把科协组织建设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民团体。

  四是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千方百计把科技工作者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做好科技工作者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明确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在科技工作者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落实领导责任制,纳入考核范围。加大对科技人才工作的投入,改革和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努力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科技工作者的生活条件,为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伟大事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切实把《若干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若干意见》出台后,关键是抓好落实。各级科协组织及所属团体要积极行动起来,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学习宣传活动,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把《若干意见》落到实处。

  一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使《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深入人心。各级科协组织及所属团体要把学习贯彻《若干意见》作为当前科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辅导报告、专题研讨、知识竞赛、交流体会等形式,组织好学习活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贯彻执行《若干意见》。各级科协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把《若干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科技工作者,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要协调推动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抓紧抓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若干意见》的基调是振奋精神、鼓舞干劲,同时也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为做好科技工作者工作、做好科协工作搭建了一个重要的政策平台。各级科协组织一定要抓紧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加强与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的协调合作,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部门,推动协调有关部门把文件中规定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大力倡导用新思路研究新情况,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努力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单位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努力为科技工作者建功立业创造有利的环境氛围。

  三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把科协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赋予各级科协组织新的使命,同时也对科协组织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科协组织要切实按照“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定位,认真总结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方面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索适应新情况、新问题的工作思路和办法,真正把科协及所属团体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科技工作者之家”,切实担负起动员和组织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历史重任。

  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要按照通知精神要求,及时把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的进展情况,通过工作简报、刊物、网站等多种方式,进行交流,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
中国科协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