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公告

中国科协发布《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

发布日期:2007-04-04  浏览次数:7087

2007年3月23日下午,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在国宏宾馆举行《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简称《规范》)新闻发布会。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科协常委会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主任、中南大学校长黄伯云院士,中国科协常委、中国工程院副院长、中国科协常委会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副主任杜祥琬院士等领导出席会议,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宋南平主持发布会。 《规范》是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在尊重科学规律,深入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结合科学技术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规范》共四章二十八条。第一章总则共四条,号召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科学真理,维护科学诚信,自觉承担起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第二章学术道德规范共十三条,规范了科技工作者日常行为准则,包括课题申报、实验数据保存、科研合作、署名权原则、利益冲突、科学道德教育等问题。第三章学术不端行为共八条,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提出了具体的标准。第四章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共三条,明确了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处理原则和程序。 杜祥琬院士在发布会上说,加强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引导科技工作者成为建设创新文化的先行者和社会道德的楷模,是科协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次发布的《规范》以促进科学道德建设为出发点,以科技工作者为主体,立足中国科协实际,着力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促进创新型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 据悉,为进一步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今后中国科协还将陆续制定《全国学会科学道德规范》和《中国科协期刊科学道德规范》,积极发挥所属167个全国学会、31个省区市科协和421种科技期刊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推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贡献力量。 来自首都各大媒体记者,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基金委等有关部委,以及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科技期刊编辑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上,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就《规范》的作用、中国科协落实《规范》的措施以及进一步加强科学道德的教育宣传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组织人事部供稿  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