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通知

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7  浏览次数:12414

各位理事、各省级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学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工作部署(科协办函组字〔2023〕53号),我学会按照通知要求和学会工作安排组织推选工作。

一、推选渠道

(一)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二)各省级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

(三)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

二、推选名额

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可以向中国科协推荐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名额不限。

三、标准和条件

推选院士候选人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院士标准和条件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候选人有关要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中国公民,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凡2017、2019、2021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3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因品德失范、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作为院士候选人。

(六)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企业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及所属研究机构负责人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七)可推荐(提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具体要求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要求执行。

四、推选要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仅可通过院士或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一种方式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提名。

(二)候选人所在单位和推荐(提名)单位要严格把关。

1.坚持“国之大者”。突出政治标准和国家使命,体现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注重从重大科学研究和国家重大工程中选拔候选人。

2.坚持院士标准。坚持“四个面向”,着重推荐(提名)长期奋战在科研和工程技术一线的科研人员,坚决破除“四唯”,突出对国家发展和安全的贡献,突出对科学技术发展的贡献和原创性科技成果,突出科学家精神和学术道德。

3.注重发现和推选符合标准、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注重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和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人选;注重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选。

推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注重55岁以下的人选。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注重对在西部边远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0年以上的专家的推选,注重对优秀民营企业专家、中青年专家、女性专家的推选。

(三)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推选程序

      本次提名采用“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直接填写(https://kecaihui.cast.org.cn,以下简称智慧系统)。各推选单位按照组织要求进行推荐,联系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办公室索取推荐码,凭我学会专属推荐码上传有关材料;学会组织评审后推选至中国科协;中国科协按照工作要求向两院推荐院士候选人。

六、推荐时间安排

      各推荐单位在6月30日前完成材料在线填报工作。学会在7月3-5日组织专家委员会不计名投票;7月7日前公示拟推荐候选人名单;7月12日前学会报送科协纸质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办公室 孙晓丽  

电  话:021-54921088

邮  箱:office@csbmb.org.cn

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