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

关于继续教育课题研究招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04  浏览次数:26802

关于继续教育课题研究招标的通知

2007年03月15日

科协学发〔2007〕32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科协学会部;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七大精神,充分发挥科协系统继续教育的作用,促进科技社团继续教育建设,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将开展有关继续教育课题的研究。为做好课题研究工作,拟采用招标委托方式选择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课题的目的和内容
  (一)课题一:科协系统继续教育现状研究
  目的:分析和研究科协系统继续教育工作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科协系统继续教育工作的定位,总结科协系统继续教育的特点规律,探索科技社团开展继续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为科协系统做好继续教育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可行的方法。
  内容:中国科协继续教育工作的历史和现状;继续教育工作在科协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科协继续教育工作的特点规律;中国科协系统继续教育工作的发展方向及对策建议。
  (二)课题二:我国继续教育市场需求研究
  目的:围绕我国新时期继续教育的发展趋势,研究继续教育与建设创新型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的内在关系,研究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继续教育的市场需求、规模、方向、专业结构等,明确中国科协继续教育工作重点介入的行业领域,提高对科技工作者服务的针对性。
内容:继续教育热点专业的发展与变迁;重点行业继续教育的发展;民营继续教育机构的发展特点;企业的继续教育现状。各申报单位可围绕研究方向自行确定具体研究题目、框架和内容。
  (三)课题三:国际继续教育比较研究
  目的:研究相关国家开展继续教育的方式方法、运作机制以及政策环境,吸取有益经验,为促进我国科技社团开展继续教育提供借鉴。
  内容:美国的继续教育发展;德国的职业教育制度;欧洲、亚洲等各先进国家继续教育比较,近年来的继续教育发展情况。各申报单位可围绕研究方向自行确定具体研究题目、框架和内容。
  二、研究方式
  采用课题招标委托方式进行。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研究课题。通过公开申请、专家评审,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三、申报条件
  1.熟悉继续教育工作、有一定的研究工作经验、有充足的人力资源、能按期提交研究成果的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科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单位均可申报。
  2.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继续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有主持课题研究的时间和相应精力。
  3.申报单位应服从中国科协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的总体设计和安排,并参与课题研究相关的交流研讨活动。
  四、申请程序及工作进度
  申请课题须遵守《学会学术部项目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按规定填写《项目申请表》,并于2007年4月15日前将申请表及附件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提交到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综合处。经专家评审、确定中标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后,即可进行课题研究。课题研究报告于2007年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请表》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学会与学术”栏目下载。申报资料邮寄地址:北京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综合处,100038。邮寄时请在封面左下脚注明“继续教育研究课题”字样。
  五、经费
  每个中标课题资助经费为人民币8—10万元。各课题组研究经费以所签订的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经费为准。资助程序为:签订项目委托协议后,根据承担课题研究内容,先预付50%的课题经费;余款待课题成果验收合格后拨付。课题研究报告质量较差、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课题的单位,将减少或停止拨款。
  联 系 人:孙公民  杨书宣
  电     话:(010)68578086  68788553
  传     真:(010)68515739
  电子信箱:yangshuxuan@cast.org.cn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