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通知

关于推荐2007年度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04  浏览次数:8485

关于推荐2007年度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的通知

2007年03月01日

科协学发〔2007〕20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学会部,
各有关单位:
  从2001年始,中国科协每年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推荐15个候选群体,参与创新研究群体的评选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群体科学基金试行办法》和《关于2006年度创新研究群体评审结果及2007年度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2007年中国科协推荐群体数目为21个。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及名额
  参加中国科协推荐评选工作的候选群体由各全国学会,各省级科协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推荐产生。
  1.每个全国学会可推荐相关部、委、局(总公司)所属研究院所或高校的候选创新研究群体1个。
  2.每个省级科协可推荐地方所属研究院所或高校的候选创新研究群体1个。
  3.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可推荐部队所属研究院所或高校的候选创新研究群体8-10个。
  二、推荐原则
  1.各单位推荐的候选群体应符合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试行办法第二条所列各项条件。
  2.推荐以优秀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科学家为骨干、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形成明确科学目标的研究群体。
  3.对学科交叉性强、有明显创新潜力的群体以及在环境艰苦的西部坚持开展基础研究的群体给予一定的关注。
  三、推荐程序
  1.候选群体须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书使用通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电子表格,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页(http://www.nsfc.gov.cn)下载。请按提示正确填写,项目类别选择“创新研究群体”;正文报告按照“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正文撰写提纲”撰写。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的材料外,候选群体还应填写《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简表》(附件1)。
  2.各推荐单位须对所推荐的候选群体进行严格审查,对该群体的科研业绩和拟开展的工作做出评价,填写推荐意见(附件2),并注明拟报的科学部。请各单位将推荐材料、推荐意见一式七份及推荐材料电子版本(光盘、软盘或发电子邮件,请附密码),于2007年3月15日前报送(邮寄)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术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3.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将于3月下旬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候选群体进行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每个参加申报的候选群体答辩时间20分钟,其中,由候选群体学术带头人介绍本群体情况10分钟,回答评委提问10分钟。参加评选的群体介绍情况时请使用多媒体幻灯片。
  4.评审获得通过的21个群体将被推荐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参加下一轮的评选。
  中国科协
  联 系 人:赵崇海  郭晓芹  潘  岳 
  电     话:(010)68580342 68524993
  传     真:(010)68580419
  电子信箱:xsjl@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100038)
  材料送至:茂林园招待所302室(木樨地中国科技会堂西侧)
  基金委
  联 系 人:刘容光  王  岩
  电    话:(010)62327008  62327015
  附件:1.侯选创新研究群体简表   
     2.侯选创新研究群体推荐单位意见